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课程组(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在广泛调研、对比的基础上,按选用要求确定拟选用教材,系(部)进行初审后报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核。
2.各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选用,并形成书面意见。
3.各学院对审核通过的师生用书进行汇总,填写《教材选用计划表》(附件1)交教务处。
二、有关要求
(一)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5.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选用要求
1.未经学校立项或批准,本校教师自行编写出版的教材,确因教学需要必须选用时,需经任课教师申请、所在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核、专家评估批准后,方可选用。
2.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必须选用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如课程选用国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版或复印资料),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要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形成书面使用审查意见。
3.教学大纲、课时相同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每门课程只允许为学生指定一本教材(可包含配套习题集或练习册)。
三、其他方面
1.各学院对教材选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请于6月28日17:00前将《教材选用计划表》纸质版(需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签字)和电子材料交教务处208。
2.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7396881。
教务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