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3日   作者:综合办公室   编辑:谢兴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东营市社科联《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见学校通知

二、申报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突出探索性与创新性,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

2.申报成果必须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团队为研究创作主体。成果由省内多家单位联合推出的,以第一顺序为主。与外省或中央有关部委合作,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第一署名单位不属于我省的,不享有知识产权、成果版权、评奖申报和奖项荣誉权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3.成果应确保著作权、荣誉权清晰,并通过唯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报送。

三、报送要求

1.本次申报面向2021年度社科理论优秀成果。

2.申报人请认真填写《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申报表》,并提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证书、文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添加封面,注明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证明材料字样、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申报材料请于41112:00前交至周莹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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