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支部“源梦星火” 培养考察办法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作者:   编辑:谢兴超   点击:[]

为保障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支部通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培养考察方法,旨在构建三关递进,五维协同培养模式,建立教育培养管理机制,实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阶段性、系统性教育培养,全方位打造养成系党员培养计划,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性修养。

三关递进, 五维协同培养模式是指实现党员入口”“过程关”“出口关的阶段性递进教育培养,从政治表现、理论学习、专业学习、工作实践、明德守纪5 个维度全方位构建教育培养指标体系,旨在从青年党员培养发展过程中实现教育管理系统化、培养目标指标化、成长进步可视化,给学生党员教育培养规划出一条清晰的发展路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培养考察。

第二条 实施程序

(一)制定目标。本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和各阶段发展的要求,制定相应目标,以提升自己和对发展党员有利为主,不做无用功.

(二)履行任务。根据制定目标要求,在制定时间内高效完成目标,党支部与同专业同学要做好过程监督和督促。

(三)月检抽查。学生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进行检查和督导,对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身近期发展进行检查,考察对象需定期上报学生工作, 对情况不佳者给予批评与指导。

(四达标考核。学生党支部针对考核对象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审核达标后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发展考察,对不发展和一点不作贡献、不积极的发展成员终止发展。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反社会行为。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从组织管理,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和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开展学习。

(四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能起到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品学兼优,且无挂科。

(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各项校规校纪, 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章 入党申请人培养考察办法

第四条 在满足第三条的基础上,入党申请人在培养考察期间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 2 项,其中第 1 项为必备项。

(一)入党动机端正,对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充满热爱,信仰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愿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共产主义的理论,不断从思想上丰富提高自己,坚定为共产主义奋斗的信念。

(二)积极参与学生工作,主要包括在院内党、团、学生组织的工作任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培养考察阶段无挂科情况。

(三)积极参加文化、艺术、宣传、体育、心理健康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四)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类活动,创新创业类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学术报告、课题研究、专利申请等。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关心同学、热爱集体。

(六)学习成绩优异,能够积极带动班内学习氛围。

第五条 在完成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对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以上,经过团支部推优,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章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办法

第六条 在满足第三条的基础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间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 4 项,其中前 3 项为必备项。

(一)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其他有关情况,每季度至少提交 1 份书面思想汇报。

(二);培养考察阶段无挂科情况,每年至少帮扶一名困难同学, 定期去宿舍考察宿舍环境,联系并帮助该困难同学。

(三)每年至少承担一项岗位任务,认真履行岗职责,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岗位包括:担任学生会、社团、班团、党支部等主要学生干部;或承担某项管理服务工作,如党务工作者、学生信息员、卫生督查员等,为学校、学院、年级等工作推动发挥积极作用。

(四)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在文化、艺术、宣传、体育、心理健康等各级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个人或集体获得奖励。

(五)每年参加 2 次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认证。

(六)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类活动,创新创业类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学术报告、课题研究、专利申请等。

(七)学习成绩优异的同学,要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并且需要至少帮助一名班内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保证该同学在期末不挂科。

(八积极并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布置下来的任务,并按时上交。第七条 在完成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表现优异的, 经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学校党委审查同意的,可列为发展对象,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经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条件成熟的可接收为预备党员。若仍需培养考察的积报分子,可适当延长考察期。对累计 2 次不达标的,取消其入党积报分子资格。

第四章 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办法

第八条 在满足第三条的基础上,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期间需满足以下条件的四项,其中前三项为必备项。

(一)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按时参加党总支、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每年参加不少于 32 学时集中培训学习,按期交纳党费, 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其他有关情况,每个季度主动提交书面思想汇报 1 份。

二)培养考察阶段无挂科情况,至少每年帮扶一名困难同学, 学习成绩好的同学要带动其他同学学习,发挥带头作用。

(三每年承担一项岗位任务,落实责任,用心工作,卓有成效。岗位包括:担任学生会、社团、班团、党支部等主要学生干部;或承担某项管理服务工作,如党务工作者、党员示范岗、学生信息员、卫生督查员等。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安全教育、解忧助困等方面发挥表率和模范作用,并且每月都要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

(四带头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在文化、艺术、宣传、体育、心理健康等各项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院争得光荣。参加比赛准备过程要常向党支部沟通,汇报工作、备赛情况。

(五)每年至少参加两次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实践宣传效果好,所在团队或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志愿活动取得认证。

(六)每年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学术报告、课题研究、专利申请等。

七)党支部布置的任务按时按量完成,积极分担党支部活动。第九条 在完成目标要求的基础上,经个人申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和党组织批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若存在因长期不发挥作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入党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工作、学习出现大幅度下降的;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等情况,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五章 正式党员培养考察办法

第十条 学生党员培养结合五个一党员旗帜工程展开,亮明党员身份、树立党员旗帜、接受群众监督。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按时参加学生党总支、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 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其他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习,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执行者, 每年至少讲行一次微党课或提交一项工作提案。微党课内容可以是党章党规、党史等知识,也可以展示身边人的事迹,用几分钟的时间,从身边事说起,贴近实际、见微知著。工作提案可由多人合作完成,提案人一般不超过 5 人,内容要贴近实际、言之有物,结合党支部、学院工作,提出问题和可行性解决方案,为学院党建工作发展贡献力量。

(二)认真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勇于承担党支部任务,每年至少承担一项党支部工作任务,主动策划、参与组织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体现党员在思想政治建设等方面起到的突出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积极为党工作,每学期至少与一名入党申请人谈话两次, 或经组织选拔担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全面了解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引导、培养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四)每年至少帮扶一名困难同学,在学习、生活中对周围同学进行帮助。

(五每年承担一项岗位任务,落实责任,用心工作,卓有成效。岗位包括:担任学生会、社团、党支部、班团等主要学生干部,或承担某项管理服务工作,如学生信息员、卫生督查员、党建服务小组、党员示范岗”“宿舍网络员等,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安全教育、解忧助困等方面发挥表率和模范作用。

第十一条 学生党支部围绕党员培养目标开展党员述责答辩、民主评议工作,对考核优秀的学生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进行限期整改,党支部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制定帮扶措施,明确帮扶人,要求限期改正;对于限期整改期间,态度不端、经教育仍无转变的,经党支部决议、上级党组织批准出具现实表现考察意见,进行归档,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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