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毕业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新学期开学,毕业生必须按时返校,按规定注册。凡不能按规定返校注册者,以逾期不返校论,根据校纪给予处分。
第二条 凡超过两周未返校或未经批准连续两周离校未参加学校活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条 毕业生必须遵守学校纪律,按时上课和参加各种活动,凡旷课者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因个人原因导致学业成绩不合格、毕业文件错失等影响毕业者由个人负责。
第四条 学生党员违反纪律严重、党支部认为应当处理者经支部大会研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党纪处分。
第五条 毕业学期违纪学生将不能参加先进评选。毕业学期违纪受处分学生,处分不予撤销。
第六条 毕业生必须按规定交清学费,否则不予注册、不安排毕业设计开题、不许参加毕业学年考试或不予登记相关课程成绩,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并扣发毕业文凭。
第七条 毕业生必须认真完成毕业设计工作。毕业生应在选题后主动联学院指导教师,应给指导教师留下可靠联学院办法,凡联学院不上影响指导而导致毕业设计不合格进而不能毕业者后果自负。未经允许,毕业生应在校完成毕业设计,随时在规定时间到指导教师处接受指导,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到,否则毕业设计按规定不及格。
第八条 毕业生应关注个人成绩,凡有不及格课程者,要自觉了解学校关于补考的通知和规定,因个人原因影响者后果自负。
第九条 毕业生必须给学院和班级留下可靠的联学院办法,凡联学院不上者后果自负。
第十条 毕业生因到用人单位提前上岗、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可以申请离校。
关于申请离校的相关规定如下:
1.毕业生因上述原因申请离校应满足离校条件,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
①凡因到用人单位上岗申请离校的学生,必须完成网签手续,专业技术培训的应是面向企业招聘的,能就业和网签的正规机构培训。
②凡申请参加出国留学预备班学习离校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招生简章、报名表、报名费单据、学员证等。申请参加公务员、事业编招考培训者,只能参加招考部门组织的培训,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政府的公务员招考简章以及政府网站地址。
③申请离校学生必须缴清学费。
④所有申请离校学生必须签署离校协议。因故不能亲自签署的在辅导员同意情况下可以委托同学办理。
⑤欠学分多的毕业生原则上不许离校。
2.毕业生因到用人单位面试可以请假,请假须提供用人单位面试通知等材料。一般地,只允许毕业生1-2次面试请假申请。
3.凡请假上岗、培训、面试者,须提供相关单位名称、具体地址与联学院方式、单位领导联学院方式以及申请人及家庭的联学院办法,联学院办法必须真实有效。
4.凡请假离校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业考试,参加毕业生必须参加的各项活动。
5.凡请假离校者须确保和学校的联学院,因联学院不上或不能及时返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离校学生个人负责。请假者也应经常、主动地和辅导员、班长联学院,了解学校要求,说明自己的情况,放假前后必须联学院,以及时了解有关放假事项。
6.申请离校学生须注意安全,自觉维护个人权益,发生相关变故或纠纷由申请离校学生个人负责。
7.申请离校学生应当认真学习,在工作之余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任务,因离校导致学业不合格及相关问题由申请离校学生个人负责。
8.凡在东营城区上岗者离校者必须回校住宿。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办理。